事實上,互助是一種人類行為模式,當人類由個人、家庭走向社會化群體發展時,透過群體人員互助,以彌補群體生活個別成員生活匱乏之處,或降低天災人禍降臨時,給群體成員所帶來的損失。根據考古記載,大約距今一萬年前,人類開始走向農業社會,村落組織大約在此時候形成,因此可合理推論,人類社會化過程中互助行為當時應已出現。至於最早有歷史記載人類互助行為,最早是西元前四十五世紀,古埃及時代為建造金字塔,石匠為降低工安傷亡損失所形成互助組織。
這種透過互助手段以降低人身及財產不確定性的作法,中外案例甚多,互助範圍、團體屬性更是多樣。雖然這些作法或可稱為互助保險,但以現在觀點,這些作法仍相當簡單與缺乏專業,雖然具有保險特質,但實際上較偏向一般民間互助行為,很難稱為是一項金融商品,直到17世紀,當今商業保險出現,引進保險費(premium)精算概念,商業保險與金融市場開始產生連結,而互助保險後來發展與時俱進,與商業保險共同成為金融市場的一個要角。
一、 由一般民間互助組織走向正規化互助保險公司
這種透過互助手段以降低人身及財產不確定性的作法,中外案例甚多,互助範圍、團體屬性更是多樣。雖然這些作法或可稱為互助保險,但以現在觀點,這些作法仍相當簡單與缺乏專業,雖然具有保險特質,但實際上較偏向一般民間互助行為,很難稱為是一項金融商品,直到17世紀,當今商業保險出現,引進保險費(premium)精算概念,商業保險與金融市場開始產生連結,而互助保險後來發展與時俱進,與商業保險共同成為金融市場的一個要角。
一、 由一般民間互助組織走向正規化互助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