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又稱為發明,是資本主義發展最重要的引擎。創新有實體的發明和虛擬觀念的改變。一九0八年,萊特在法國利曼,當着一群觀眾面前,駕駛一部初創的簡單飛行機器,在跑道上方繞個幾圈,幾天後就傳遍全世界;愛迪生發明電燈,無異於製造另一個太陽,更為人類所讚嘆。貝爾發明了讓鐵片會說話的神奇技巧─電話,幾乎關掉美國專利局,因為,當時許多美國議員以為人類該發明都已經發明了,智慧財產局(USPTO)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石破天驚的實體發明雖然重要,但不具實體設備的金融創新對人類生計的改善,其功勞亦不遑多讓。以保險制度的創新來說,這一份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審慎定義的契約,建立在損失經驗的大數法則上,保證保險公司有能力履行契約,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這項以時間和人類共同的心血累積下來的創造,不只協助人們度過各式各樣的難關,也使得本來風險太高的企業得以創立和經營。

    金融創新的難度,除了沒有實體設備創造一個顯而易見的環境之外,還在於消費者的心裡框架,以及政府法令跟不上而形成阻礙的力量。以人壽保險的發明來說,它的實質意義是對『死亡』風險的保障,但是早期卻受到身為主要受益人的婦女的強烈反對。當時的婦女以為購買死亡保險有違上帝的旨意,甚至可能詛咒丈夫早死。經過兩百多年的演進,觀念一改,把『死亡保險』的名稱改為『人壽保險』,且專注於塑造面對死亡無後顧之憂的形象,讓人們覺得保險推銷員正在推行上帝的旨意,保險才慢慢讓人們接受。

    台灣即將步入老人社會,目前65歲以上的高齡者有261萬人,到2015年就會有450萬人。這個區塊的老弱殘病者,商業保險是不保的,政府所支援的社會保險亦無法顧及。這是一個高齡化和諧社會的巨大風險。

    喬美公司建立在網路科技的基礎上,尋出資金的操作效率和配置效率,創造『網路標會』。發展過程中受到法規箝制之苦 ,真是難以為外人道也。最諷刺的是連執法者本身對法律也認識不深。舉例來說,民國八十九年立法院通過的民法債篇第七0九條的合會典型契約,被誤解為『合會法』,任何互助契約的創新變形都被認為違反『合會法』,有關人員的無知和顢頇對社會活力的戕害,尤甚於貪污和強盜。

    當年再多的困難,我們都一一克服了,如今形成了台灣金融界引以為傲的「網路標會」。現在,不只永豐銀行在推行「網路標會」;近來,國內多家銀行正與我們洽談跟進,大陸那邊亦想前來取經。

    現階段,喬美公司又提出解決商業保險所無法企及的老人重大風險的保障。本公司為此申請了八項專利,並成立喬安網路平台(股)公司進行施作。網路經濟時代的成功法則就是『始於科技,成於信賴』。目前對於科技,我們已經建立堅強的基礎,並且一步一腳印的在累積信賴。其中,我們更專注在教育消費者『合法的概念』以及保險法目前規範範圍,讓一步步逼近的老人化社會無法管理的巨大風險,可以受惠在我們的金融發明之下。

簡永松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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