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行政院通過第三方支付專法草案,將開放非金融機構業者經營三大業務O2O(Online to Offline)線下實質交易,線上儲值,P2P無實體交易匯款。第三方支付或許太術語,原本買賣雙方匯款再對帳的過程還算順暢,為什麼我們還需要第三方支付?

  網路商城興起後,商家無不想盡辦法克服物流問題,半日配、宅配、便利超商取貨、低溫保鮮運送等配送模式,促進物流效率,電子商務生意蓬勃。其小本經營模式,提供素人成為專業賣家的舞台,一些職業賣家更做到大型公司、報章雜誌上的網拍傳奇。解決了物流問題,網路商城想進一步發展,勢必得提供消費者更好的網路購物體驗-一個好的支付平台!

  一個完整的消費體驗,網站吸引人氣只是第一步,顧客要完成消費行為,還有挑選、結帳等層層關卡。可以想像顧客挑選商品到了結帳這一步,他得找錢包,拿出信用卡盯著卡號比對輸入卡號及手機碼認證;或用讀卡機插金融卡做網路轉帳,後續還得填匯款資料。一想到這些麻煩步驟,他可能就放棄交易了。誰能夠讓付款變得更簡單,使完成交易過程如同面對面交易般更無痛、順暢,將能大幅提升網路消費量。第三方支付就是扮演「電子錢包」的角色,解決這個問題。

  買家和賣家從事網路交易遇到的問題還不少。網路平台雖然能媒介買賣雙方,但無法保證小賣家誠信。交易詐騙、商品品質問題等,單靠平台負面評價機制對賣家約束力,對消費者保護仍然不夠。第三方支付出現,採延遲支付賣家的方式,消費者確定商品無誤才支付賣家價款。相對的,賣家享有第三方業者提供的多樣化金流收取服務,解決小賣家無法提供信用卡、虛擬帳號收費服務。價金保管提升消費者對低知名度賣家信任感,進而提高交易量。

  從單純的代收代付角色,衍生出保證業務,第三方支付還能有更多方便的應用。例如:愛發掘新鮮貨的部落客,能製作網頁收款扭及線上訂購單,讓部落格分享變網路小商舖。消費者能保護個人隱私,減少信用卡號、個人帳戶資料外洩被詐騙的困擾。促進跨國交易,匯款、退款費用低廉如同國內匯款交易。減少現金使用,朋友家人間轉帳彈指瞬間完成。消費者習慣預付的消費行為,如:洗衣店、影片出租店,第三方支付讓我們不擔心店家倒閉風險。

  使用者透過第三方支付儲值,消費及提領時間差將形成一定金額的閒置資金,這筆資金若業者運用不當,消費者的交易風險將由賣家轉移到第三方支付業者。政府立法管制,降低業者洗錢、資金不當運用及倒閉等風險,並限制我國業者儲值金額交付信託、儲值餘額可投資低風險金融商品,政府債、國庫券之類,但不得經營衍生業務,如:授信、金融商品銷售。

  我們看到中國大陸互聯網金融產業發展迅速,支付寶2004年創立,各型P2P網站野蠻發展,直到2010年才受到專法規範,企業還能運用商家的交易資料推出小貸產品,甚至跨足理財商品銷售。中國大陸對於金融創新的試誤容忍度高,提供創新足夠發展空間,才有今日驚人的互聯網金融產業規模。日本、歐盟及英國分在2007年至2009年間將三方支付業務納入法律規範;中國在2010年通過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呼籲臺灣官方在大聲嚷嚷著金融創新的同時,更應主動靈活因應世界潮流。

 

 

 

喬美國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處 楊韻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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