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曾銘宗立委(前金管會主委)在立法院辦了一場《全面檢討法規.迎接數位時代》的公聽會,我代表受邀的喬美公司參加,並以P2P貸款業者的立場呼籲政府對FinTech,包括P2P的借貸都宜採取開放的態度,因為FinTech的發展已襲捲全球,不可逆轉,台灣不可脫班掉隊,且政府採行的步驟、方法將影響台灣未來經濟的榮枯甚鉅,不可不慎!

  我們知道,金管會管的多半是跟錢有關的事,對此,金管會向來都採取消極的態度,只要防弊就好,所以,新創業者私下都認為:FinTech若能放在經濟部底下比較好,因為經濟部是以興利的角度來看新興行業。但不管是經濟部或是金管會,都必須瞭解,網路時代經濟發展的模式迥異以往,行政官僚應該換個腦袋看待新興行業。

  美國現在最大的企業是Apple(蘋果)、Google(谷歌)、Amazon(亞馬遜)、facebook(臉書)、Windows(微軟)等,都是與資訊網路科技有關的公司;領銜大陸的企業像是阿里巴巴、百度、騰訊、京東商城等,也都是網路平台;而台灣的大企業呢?我們想到的,還是台塑、中鋼、統一這些企業,以及電子代工五哥:鴻海、廣達、仁寶、宏碁、華碩等,那新興網路科技業呢?為何在自認民主開放的台灣社會中卻缺席了?

  往者已矣,來者可追。就曾有金管會委員私底下坦承:「要我們防弊可以,要興利?不可能啦!因為馬上就會被戴上『圖利他人』的帽子」,所以這不僅是金管會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的氛圍所造成。社會怎麼對待新創事業,怎麼對待FinTech這個新興行業,我們的經濟就將呈現怎樣的樣貌。就此,我們對金管會有幾點期許:

.金管會的四不

  對新創事業金管會規定大原則、大方向即可,因為新興的事務向來走在法律的前面。前不久金管會銀行局對P2P借貸所提出的四不」:不得收受存款、不得發行有價證券、不得違法收蒐集個資、不當催債。這四點原則性的監理,我們非常贊同,相信P2P業者應該都能遵循;且金管會銀行局提出的四不,在《證券交易法》、《個人資料保護法》、《銀行法》、《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都有相關規定,不需另訂規則。

  既然政府有四個負面表列,產業也需要政府的協助,才能進行風險控管及資金收付等管理,在此,我以一P2P業者,提出正面表列的四要,希望政府能營造友善的發展環境。

.P2P貸款業者的四要

(一)共享信用資料

  為整體社會的信用風險控管,聯徵中心可讓P2P借貸平台主動查詢聯徵中心JCIC功能,受委託人不限制僅為金融業者,以增進收集借款戶資料便利性,降低P2P平台投資者風險。同時也應將FinTech產業有關放貸的額度,同步彙整至聯徵中心,避免隱形的債務風暴。如此,既可促進P2P產業的健康發展,亦有助於整體社會的信用風險控管。目前租賃業已獲此待遇,P2P借貸平台也希望比照租賃業,開放聯徵中心JCIC的資料,讓全民共有、全民共享。

(二)開放專戶

  由政府推動金融業者協助P2P平台代收、代付(專戶)的管理,將金流及資訊流分開管理,讓銀行、P2P業者及使用者三贏,三方皆有利且有保障。

(三)開放數據

  大數據是創新的根本基礎。由政府協助委請各相關事業單位提供更積極之Open Data,有助於整體風險之控管。大數據已被視為進步社會的「基礎建設」,這是中國大陸能急起直追的原因。誠如知識開放基金會(Open Knowledge Foundation)盧福斯(Rufus Pollock)所言,政府資訊不但開放,而且更應該是免費,與其讓巨量數據淹沒政府,不如讓更多人參與,作為施政和執行的考量來疏洪引導。

(四)予以境內產業緩衝成長期:

  在開放境外業者進入國內之前,應給予國內FinTech業者三年的發展緩衝期。歐美、大陸對FinTech早早即採積極鼓勵的態度,他們有比台灣更好的創新環境,也已發展了十多年,所以出現不少優質FinTech公司,營運上也都達到最佳化了;反觀台灣,以台灣的P2P借貸來說,我們現在才剛剛起步,算是嬰兒期,要與發展成壯年的境外公司拚搏,不對等也不公平。

  依過去的經驗,台灣政府對自己人很殘忍,動不動就以法令、官司扼殺新創企業的成長;然而,當外來企業大軍壓境,卻採取開放態度,這些境外企業無法可管,還不須繳稅,如此這般的境內、境外管制不對稱,造成台灣金融科技的發展遠遠落後。如近期台灣開放ApplePay雖有助於台灣的支付便利,卻扼殺了台灣本土廠商,反觀中國在外來廠商進來前,積極輔導國內的相同企業,造就了支付寶、滴滴打車等。

  由此,建議政府應該給予國內P2P創新業者以及其他FinTech的新創公司時間上的緩衝。網路時代比的是市占率,不只是創意,台灣企業雖然具主場優勢,但創新公司都屬中、小型企業,而境外這些國際企業已營運多年,能進軍台灣的企業皆屬財大氣粗型的,若是面臨大軍壓境,台灣的中、小型創新企業因起步晚,很難抵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是掌管國家金融大政的機關,尤其在今天這個網路虛擬經濟的時代,金融政策的訂定,攸關國內產業的發展甚鉅,我們好不容易走掉一個「不作為」的陳裕璋,希望新上任的丁主委以及財政立委,能洞察P2P網路借貸已是不可逆轉的國際金融發展趨勢,勇於大開大闔,否則台灣自己關起門來,自絕於國際,絕對是台灣的不幸!

  前不久,中研院院士胡勝正在媒體上憂心的表示:「台灣曾是創業天堂,有高度的『向上移動性』,造就很多小學畢業的石化大王王永慶、鋼鐵大王林義守、赤手空拳打出來的電子代工大王郭台銘、筆電大王林百里」,胡勝正先生反問:「美國有祖克柏,中國有馬雲,網路時代台灣的創業主在哪裡?『台灣向上移動性』怎麼沒了?」這之間當然有問題,而最大的問題就在政府,新上任的主政者能不戒慎、借鏡嗎?

 

 

 

 

喬美國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鍾春蘭 特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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