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30》互助契約自推出以來,透過全省各地的說明會接觸第一線的民眾,在保險滲透率已高達200%以上的台灣,卻還有許多民眾的保險觀念還停留在「輸」與「贏」的思維。其實許多民眾不是被保險公司拒絕,而是拒絕保險公司,理由不外乎是「財團拿我的保費去投資,賺的算財團,賠的全民來買單,要加入時挑三撿四,要理賠時推三阻四」。最近的國寶事件更是令民眾感到寒心,台灣的保險市場讓商業保險全面壟斷,是福還是禍,主管機關可真得三思再三思。

  保險的確具有僥倖的成分,但絕非博弈產品,《安家30》主要服務的對象就是拒保族,而民眾最直觀的想法就是「老人」與「病人」,許多消費者更直接的聯想到「貧」與「窮」,因此坊間常有許多打著救濟弱勢為名號的公益協會,卻從事往生互助的業務,尤有甚者,其互助辦法的投機性宛若賭局下注規則。即便內政部已於民國102年07月19日頒布《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但目前主管機關沒有正式核准任何協會的互助辦法,原因無他,保險的互助共濟制度首重的便是風險管理及社會公平性,而《安家30》透過保險專業人士的精算分析、內控管理、公司治理,更是許多消費者信賴的最大主因。

  「社群共濟制度」最大的精神便在於彼此有共同的財務能力及共同的需求,《安家30》會員的共同需求便是彼此家中都有拒保族,希望透過互助契約來降低家中未來的看護、醫療、喪葬三大財務風險,所有會員每月繳交的互助費便是集體力量的展現,而「社會救濟制度」是針對特定對象的單方給予,與共濟精神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每當說明會後有民眾保持著救濟弱勢及行善不求回報的慨然心胸而馬上簽約時,喬安的志工業務仍會不厭其煩的告知「這份契約不只是助人而已,更是利己」。

  許多弱勢家庭沒有錢買保險是「果」,保險觀念的薄弱及商品的缺乏才是「因」,即便金管會推出微型保險(國外亦稱為「窮人保單」),卻是叫好不叫座,最大的失敗原因乃是將此業務放入商業保險體制。

  互助保險強調公平及保障,彼此權利義務相等,這才是基層普羅大眾在消費心理上能接受的保險制度。若平時有能力參與共濟制度做好風險準備,相信在風險來臨時就能不致淪為救濟施捨的對象。「腦袋決定口袋」這不是一句俏皮話,而一念之差往往決定一個家庭的貧與富,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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