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30》互助契約自2009年推出以來,在面對台灣保險市場長期以來受商業保險制度把持下,許多消費者的保險消費觀念被嚴重扭曲,將保險定位為儲蓄及理財的商品,忘卻了保險制度最基本的「互助精神」及「收支相等原則」,在初期以說明會推廣互助保險的概念時,不論是深入社區的座談會或是正式的互助保險研討會,不僅常常面對消費者的各項質疑,保險從業人員長期在商業保險的經營思維下,對於《安家30》互助契約的條文內容及精神往往產生許多的誤解。

  在此分享一個說明會上的實際案例給會員們參考;《安家30》互助契約第二十九條規定:「要助人未於每月繳款截止日前繳足應繳費用全額時,視為逾期繳費,喬安公司將於次月加收逾期手續費新台幣300元。」許多消費者及保險從業人員認為相當不合理,認為比銀行的貸款逾期費用還高,信用卡卡費遲繳也沒這麼高的費用,即便告知逾期手續費的設計精神在於保護互助費的代收、代付機制外,會員準時繳費,更有助於提昇理賠效率,而喬安一直以來的穩定快速理賠所累積的口碑,當下會員雖然能夠理解,但卻無法產生更大共鳴。

  在《安家30》互助契約發展的初期,董事長不僅擘劃發展策略之外,更抽空親自訓練展業處的同仁,如何以說故事的方法來與消費者溝通,更常提醒同仁:「智慧常常是在外部」。董事長所言不假,某次在南部辦理說明會,會後會討論時,一位保險業務員提出逾期300元手續費的質疑,一位歐巴桑的面帶笑容的回答:「如果闖紅燈不用繳交通罰款,妳說好不好?不管妳是開車、騎機車還是走路,大家最後總是要過人生的青紅燈啦!為了大家的安全及權益,當然要有罰款啦,準時繳費自己的權益要自己顧!」一個簡單的生活體驗分享,不僅現場一陣笑聲之外,更產生了深入人心的共鳴。

  互助共濟,不僅是理念的傳達及認同,契約條文與業務制度的建立及適時調整更是必要的過程,而最終的目的無他,就是要讓廣大的商業保險拒保族能在公開、公平、安全的機制下獲得保障,而志工業務在發展組織時,不單只是一份工作,也讓所有志工業務能在公平的制度下得到一份合理的津貼之外,更能享受著助人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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